




弟子請法: 師父,您總教導我們要發自利利他的大菩提心,我想知道,從緣起性空的角度如何闡述和理解自利利他的大菩提心呢?‍‍ 法量大和尚開示: ‍‍緣起性空‍‍是一種‍‍智慧。是說,我們能夠依‍‍佛陀的‍‍教法去觀察一切緣生法,‍‍知道一切緣生法‍‍無自性,‍‍無自性即是性空。‍‍ 當我們得到了這種性空慧之後,也就是我們證入了性空。得到了這種性空的正見,便能依性空的正見而發廣大的菩提心,依菩提心‍‍隨緣利益一切眾生。 菩提心是要‍‍依緣起的正見而‍‍生起來的,若不能‍‍如實洞察緣起的正見,‍‍我們是很難‍‍發起‍‍廣大的菩提心的。‍‍ 為甚麼‍‍緣起‍‍是性空的呢?性空又如何緣起呢? 「性空緣起,‍‍緣起性空」‍‍,含義甚深。《大乘起信論》有雲:「依於覺故而有不覺」。覺,就是我們自性本具的覺悟。依於覺而有不覺,這就是性空緣起。 我們心的本性‍‍跟諸佛心‍‍的體性是無二無別的。‍‍這裏的「心」是真心,‍‍真心‍‍的體性‍‍是不變的,‍真心‍‍的體性就是空性。真心的體性「在佛不增,‍‍在凡不減」。‍‍每個人心性的實相跟佛心性的實相是一樣的,所以說「心佛眾生三無差別」。 也就是說,我們的心‍‍都具備‍‍圓滿光明的覺性。‍‍但因最初的一念無明,而‍‍掩蓋了‍‍我們的覺性。故而言「迷‍‍即凡夫,悟‍‍即是佛」。 「依於覺故而有不覺」‍‍這種緣起甚深、甚深、甚甚深,唯佛與佛,方能究竟了達。 只有到了佛位,‍‍才可徹底、究竟地明瞭性空緣起的‍‍真諦。‍‍我們‍‍只能依文解義,相信佛、依著佛的教導,慢慢‍‍探索、求證。‍‍等我們斷盡最後一份無明,證入佛果的時候,才能知道這個甚深緣起的‍‍究竟實義。‍‍‍‍ 既然一切緣起依性空而生,‍‍那麼緣起的實相‍‍就是空性,‍‍所以說緣起性空。 一切緣起依性空而生,那麼一切緣起的實相就是空性。‍‍如果我們懂得這個,‍‍就會知道‍‍一切平等,‍‍就能夠見到心佛眾生三無差別的平等性。當我們見到了平等性,‍‍就找到了‍‍心的實相。進而‍‍依心的實相發起‍‍廣大菩提心。 希望能轉迷成覺,希望能使一切眾生‍‍皆轉迷成覺,皆成就究竟的佛果,這就是‍‍菩提心的真義。 直心、深心、大悲心 菩提心涵括三大內容:直心、深心、大悲心。 「直心」是心的平等性,「‍‍在凡‍‍不減、在聖不增」,‍「‍‍正直舍方便」,‍‍一切平等,這就是直心。‍‍我們相信每一個人的心‍‍跟佛的心是不一不異,‍‍平等不二的,這就是直心。 我們有了直心的領悟,覺到了直心的平等性,才能生起深心跟大悲心。‍‍深心和大悲心是直心的‍‍妙用。 「深心」就是斷一切惡,修一切善。一切惡斷盡無餘,一切善好樂修習‍‍,‍‍惡法不生,‍‍善法不滅,‍‍這就是深心。 「大悲心」的生起是以般若智慧對眾生的悲苦顛倒之處境的透徹觀照,即從緣起無我,眾生平等的正確認知中,以正念正知觀照自身種種行為舉止,時時刻刻明覺自照,不欺不瞞,有慚有愧,安閒恬淡,毀譽不動。 明白緣起性空 心即無所住 佛的圓滿,是指佛果位上已究竟圓滿地滅除了一切煩惱障、所知障等煩惱習氣,無有餘習,獲得一切智智的圓滿,是斷德、智德、悲德的圓滿。‍‍眾生無邊,佛力無窮,十方諸佛利益眾生的妙用‍‍是永恆的。 ‍‍所以十方諸佛都好樂善法,都以善法利益一切眾生,因為「眾生無邊誓願度」,‍‍既然無邊,哪裏有盡期?‍‍所以善法是無盡的。‍‍ 煩惱是‍‍‍‍無明習氣的力用,依智依道去對治是可以究竟滅除直至窮盡。‍‍因為煩惱不覺如幻如化,‍體性不真,當我們覺悟了,修道對治煩惱就盡了。比如說,如果我們在夢中,夢是源源不盡的,只要沒醒過來,永遠都在夢中。但當我們一醒,夢就沒了。醒了,只是夢沒了,但心沒有斷滅。‍‍所以《金剛經》說「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,‍‍於法不說斷滅相」。沒有說斷滅法,‍‍所以善法是不滅的。 所以我們要知道,懂得這樣‍‍依著緣起,知道一切緣起是性空的,那心就不住著一切‍‍相。‍‍就像《金剛經》說的「應無所住,而生其心」「不住色佈施,不住聲香味觸法佈施」「應無所住,行於佈施」。‍‍這就是我們懂得緣起性空而發菩提心‍‍的一種具體的體現。我們真明白緣起性空,我們的心就無所住了。 當我們洞見緣起的真相,以正念正念自心,根塵識和合時具正念正知,如實了知緣起性空,常懷慚愧,慎止一切惡不善法,正勤修集一切善法,「于內外諸受,都不生欣樂,」涵養大悲心,饒益諸有情,日日勤奉行,三學恒增長,如是必然能轉煩惱成菩提,遠離諸苦獲安詳。 資料來源:六榕寺

有學者將佛教的喪葬儀式,依功能分為二:一是福佑亡者,使他們免於受前世所造業果所苦;一是加護生者,使他們免於受到惡靈或亡魂的干擾。 這兩套喪葬儀式對佛教而言不可或缺,證明「亡者」在佛教文化裡有其重要性——他們或者是庇佑子孫而令人崇敬的祖先,或者是潛在的有害的鬼魂。 但這種分法似乎未將聖者死亡的情形考慮在內。 在佛教的場合,死亡分為兩類:一是特殊的死亡(special dead)隸屬於覺悟的聖者,這類死亡意味著解脫、涅槃,或是菩薩的方便示現,或是往生淨土,且往往伴隨瑞相或舍利;一是一般的死亡(ordinary dead)則屬於無明眾生,他們死後會繼續六道輪迴。 但對死亡劃分「特殊」與「一般」的界線,有模糊地帶。一般亡者可透過超薦法會而往生佛國,造了惡業的眾生透過臨死前的覺醒也有機會免於墮入惡道。而無論是哪一種死亡,對於生者而言都是一種失落,因此人們相信,聖者死後仍可回應世人的祈禱,靈性力量還保留在舍利、畫像中;一般人死後,也仍會持續關心庇佑在世的親族。 古代印度的君王,曾為當地僧侶的舍利建立很多碑文,就在一塊西元1世紀的碑文上寫著:「這些舍利充滿著戒、禪定、智慧、解脫與解脫知見」;另一塊約西元25年以佉盧文書寫的碑文,也描述舍利具有這五分法身。 佛教徒往生後,他們的舍利仍承載其生前所作善行而累積下來的功德、法身或靈力等「常在不變」的這番信念,其實對在世親友而言具有很大的慰藉作用。 就在一部律典記載,阿難尊者因為舍利弗入滅而感傷不已,佛陀開導他:舍利弗雖然入滅了,但他的戒、定、慧、解脫、解脫智見蘊乃至三十七菩提道品等,都沒有跟著入滅。 眼看阿難還是很哀傷,佛陀用無常法門開導他:「一切恩愛歡樂之事悉皆無常,終歸離別。」又說:「舍利弗入滅後,他的生平美德都為當地所傳頌,所以我們無需憂愁。」最後說:「要在世間這茫茫大海裡以自己為島嶼,做自己的依靠,精勤正念,奉持倫理道德,調伏煩惱;而不過於依賴他人。」 佛陀善巧方便地幫助阿難心開意解,度過他面對舍利弗去世的難關。 參考文獻: 〔唐〕義淨譯,《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》,《大正藏》第24冊,經號1451。 Gregory Schopen, Bones, Stones and Buddhist Monks: Collected Papers on the Archaeology, Epigraphy, and Texts of Monastic Buddhism in India, Honolulu: University of Hawai‘i Press, 1997. Bryan J. Cuevas, “The Buddhist Dead”, in Bryan J. Cuevas and Jacqueline I. Stone eds., The Buddhist Dead: Practices, Discourses, Representations, Honolulu: University of Hawai‘i Press, 2007. Margaret Gouin, “Funeral Practices” (last modified: 21 February 2022), Oxford Bibliographies, https://reurl.cc/9Oe2Wa , 2022/02/25 accessed.

佛教常見術語「歸依三寶」,其中「歸」一字常被寫作「皈」,來由為何?又影響「歸依」的意義產生哪些變化? 「歸」一字早在漢簡就出現。至於「皈」字,《說文》不錄,據說是從「歸」字訛變而來的俗字,即由隸書寫成「歸」後,再由草書而訛變為「自+反」。隸書偏旁「自」與「白」形近,故「自+反」亦作「皈」(白+反)。《異體字字典》則以「皈」為正字,「自+反」為其異體。 「歸」指歸向,如《孟子》:「民歸之,由水之就下沛然,誰能禦之?」「歸」亦指返回,如隋代智顗《法界次第初門》卷1:「歸者以『反還』為義,反邪師,還事正師,故名歸。」 由於「皈」被視為「歸」之異體,而也有了「歸」的意涵和用法。如隋代嘉祥吉藏《維摩經略疏》:「本皈虛妄無所有,末亦虛妄無所有。」淨影慧遠《勝鬘經義記》:「前言敬禮,此云皈依,文綺互耳。」曇延《起信論義疏》:「皈敬三寶承力請加。」 甚至,當「歸」也寫作「皈」或「自+反」時,由於其字形會意的巧妙,而延伸出新的詮釋。如清代釋智證《慈悲道場水懺法隨聞錄》云:「梵語『南無』,此云歸命,亦云歸身,蓋『自反為歸』,以佛非心外之佛,乃自心本佛,今歸投大覺,即反本有之覺心也。」 參考文獻: 1、黃徵,《敦煌俗字典》,上海教育出版社,2005。 2、「皈」,李添富研訂,《異體字字典》,中華民國教育部,2024。 3、簡牘字典,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: https://wcd-ihp.ascdc.sinica.edu.tw/woodslip/index.php?fbclid=IwY2xjawFaIgVleHRuA2FlbQIxMAABHayuQs6SddHrKNk06zVBLyC9Yld20gsZnRcjA5PLJFrWcjizP8afedBQIw_aem_aZrfsRUGn4ftGYtgsRprZw 作者: 佛光大學佛教學系博士生 釋知文

很多朋友會問:『為何學佛?』用印光法師在八十歲時寫的一幅书法作品來回答: 『死,学道之人,念念不忘此字,则道业自成。』未知生,焉知死。換一個角度,未知死,怎知生?死亡,是每個人都將面臨的終極命運,佛學以死觀生,賦予我們思考生命價值的空間,讓我們在有生之年,把握修行機會,找到人生解脫的方法。 佛教本是了生死的學問,卻成了『死鬼的宗教』。追溯到洪武年間,朱元璋把寺院分為三種:禪的寺院,出家人都在深山打坐修行;講經說法的法師,只能在寺院內弘法,不能走到社會;只有瑜伽教的法師才可以和群眾接觸,民間有人往生了,才可以去誦經,按經計錢,使佛教變成了花錢消災、做功德超渡的關係。人們總在死後才想到佛教,其實活著的時候,就需要佛教。 人類忌諱也恐懼死亡,佛教的『緣起論』告訴我們,生命是無常的,一切都在變化之中。死亡是無可避免的自然現象,但不是終結,而是一個過程。我們學習接受死亡的存在,同時通過修行來減少痛苦,獲得解脫。 『無我』才是生命的本身狀態,無我的生命經歷輪迴,無所謂生滅,不增不減。我們因緣起而聚,緣散則滅,業果循環,只有看到了死亡的真諦,坦然地面對死亡,便懂得從容地面對日常生活中的種種痛苦和困難,也便更懂得珍惜生命的寶貴。 西方寺寬運大和尚開示,我們每天不知道今天是否能到晚上安然睡去,晚上睡覺,也不確定明天是否能夠依舊醒來,每日一睡一醒,已經是每日一輪迴。 《金剛經》第六品偈頌『金雞夜半作雷鳴,好夢驚回暗猶明,悟到死生如旦暮,信知萬象一毛輕』,就和我們睡覺一樣,一切眾生都在睡夢中,諸佛菩薩說法,就像半夜雞叫,把我們從迷中叫醒了。真正悟到死生如旦暮,你才能夠得到正信,真正相信『萬象一毛輕』,整個宇宙也就這麼一點,輕如鴻毛。南懷瑾說,如果我們真懂了這一品,就懂了「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。」本無生死之可了,那才能夠了生死。 作者:黃婉曼 佛學研究碩士生。 電視傳媒人,視佛法為指引人生的哲理。與你一起實踐生活禪,跳出無常煩惱的束縛,學習在娑婆世間活用佛法智慧,修行得樂,共成佛道。

佛教的「中道」與儒家的「中庸之道」,雖然兩者在字面上相似,且都提倡不偏不倚的生活態度,但在本質與應用上有很大的不同。 儒家的「中庸之道」源自孔子的教導,強調在日常生活中保持適度與和諧。孔子說:「不偏謂之中,不易謂之庸」。這意味著做人做事不偏激、不過分,保持適中,才是最理想的生活態度。這種哲學適用於各種人際關係和社會行為,例如與人交往時,既不應表現得過於冷漠,也不應過於熱情;說話做事要留有餘地,不要走極端或過度反應。簡而言之,儒家的「中庸」是一種為人處世的智慧,讓人能夠在生活中找到平衡,避免過度或不足,從而達到和諧的人生。這種和諧的核心思想就是:凡事適中、恰到好處,這樣才能與他人和睦相處,並在社會中立足。 佛教的「中道」則有更深的哲理意涵,主要出自佛陀的教導,是對世間事物的正確理解與實踐。佛教的中道強調不落入極端,既不偏向享樂主義,也不陷入苦行主義。佛陀的「中道」思想源於他對苦行和奢華生活的反思,最終找到了脫離這兩端的解脫之道。佛教的「中道」尤其體現在「緣起法」和「空有不二」的觀念中。緣起法強調一切事物都是因緣和合而生,無獨立的自性,這樣的智慧讓人不執著於「有」或「無」的極端。佛教經典中常說:「諸法因緣生,諸法因緣滅」,一切現象的生滅不過是因緣的作用,這就是中道的體現。此外,佛教的「中道」還強調「事理不二」、「生死不二」,這意味著世界上的一切都是互相關聯的,沒有絕對的對立或分割。例如,「生」與「死」看似對立,但在佛教的觀點中,生與死不過是生命輪迴中的一環,並非真正的對立。因此,佛教的中道智慧幫助修行者超越世俗的二元對立,達到更高的解脫境界。 儒家的「中庸之道」更多是關於在日常生活中如何保持適度和和諧,強調的是一種實用的生活哲學。這種思想更注重人際關係、社會倫理和個人行為的適度性,目的是在現實生活中取得平衡。儒家的經典如《中庸》則強調:「道也者,不可須臾離也;可離,非道也。」這句話表達了中庸之道在生活中的重要性,提醒人們無論何時何地,都應該保持中庸的態度,這樣才能行得正、坐得穩。 佛教的「中道」則是一種超越世俗對立的智慧,涉及的是對宇宙萬物的深刻理解。佛教強調的是心靈的解脫,通過不執著於任何一端,從而達到內心的平靜與解脫。因此,佛教的「中道」不僅僅是處事的態度,更是對生命本質的深刻體悟。在《阿含經》中,佛陀教導弟子們不要執著於「有」或「無」,而應該走中道。這種教導讓修行者不陷入極端的觀念,而是通過智慧看到事物的真相。佛教經典中還常提到「空即是色,色即是空」,這同樣是中道思想的體現,讓人明白世間萬物的本質是無常和空性。 因此可見,儒家的「中庸」和佛教的「中道」都有助於我們在生活中找到平衡,但兩者的重點不同。前者注重人際關係與社會生活的和諧,是一種實用的處世智慧;後者則是對宇宙和生命本質的深刻理解,幫助人們超越世俗的對立,達到心靈的解脫。無論哪一種智慧,都在提醒我們:過於偏激只會帶來不必要的痛苦,唯有在中道中,我們才能找到真正的平衡與和諧。 作者:甯瓏 香港中文大學佛學研究碩士畢業生。 緣份,就像種子要遇見陽光和水才能成長。每一種偶遇或許都不是巧合。既然我們有緣相聚、相識、相處或求學,就不必執著這是因,還是果,只要活好自己每一刻,真誠對己對人,必是有智慧的人。

在家中禮佛敬香,因應條件限制家中只能在牆上貼一張佛像,沒燒香,沒供品,平時念佛、禮佛,請問這樣是否如法?很如法。佛法重視的是你對佛菩薩的恭敬心。 對佛恭敬心,還要對一切眾生恭敬,這樣你就真的學到佛了。 資料來源:上海玉佛禪寺

在敬香時,最好不要這樣做: 第一:舉著一大捆香一起燒,認為香越多越好; 第二:燒特大型號的大粗香; 第三:上香時雙手像作揖般,於胸前上下晃動; 第四:拿著香拜佛(易引發火患,燒傷他人或自己)。 敬香貴不在多少,貴在心誠,通常以1支或3支為主。 將線香折斷成小截來燒也沒有過失,能夠產生芬馥氣味皆可。 宜發切實可行的善願,不作「天上掉餡餅」的或是逃避現實的美夢。 佛門常講:「命由己造,福由己求。」一個人的福報是自己修來的,不是佛菩薩施捨的。 敬香不是與佛菩薩作交換,而是一種培福的方式與契機,是要在自己盡力而為的基礎上,祈請佛菩薩護佑,增加助緣,共同成就善願。 資料來源:上海玉佛禪寺

離婚的問題,在佛典之中,也不容易找到明確的根據。不過,佛教主張婚姻的美滿及婚姻的責任,既然結為夫婦,結婚之後,應該相親相愛,互相尊敬,各守各的本 份,各盡各的責任,佛教嚴禁邪婬(私通),婚姻破裂,多數是由夫婦之間的不能互守貞節,夫婦之間既然都能堅持邪婬一戒,婚姻是不容易破裂的。 即使破裂了的婚姻,佛教也主張破鏡重圓;所以,佛陀雖不許比丘弟子們介入婚嫁的事件,但仍許可比丘們為「若男女先已通,而後離別,還和合」(四分律卷 三)。因為,男女的離婚,對於彼此的心理,都有不良的影響,尤其對於兒女的撫育,更要負起道德上的責任。根據這一論點而言,也可以說,佛教是反對離婚的。 不過,佛經中也沒有說離婚是犯戒的行為。所以,萬一由於感情的衝突,趣味的不投,乃至是出於虐待等的重大理由,在忍無可忍的情形下,是可以離婚的,如 果是為了滿足情欲的理由而離婚,那是不道德的,也不是佛教所許可的,故也是罪惡的。因為,夫妻的離異,最倒楣的是他們無辜的兒女。 在中國的古俗,男子喪妻可以再娶,稱為續絃,以為那是道德的,如果女子喪夫,唯有守寡終身才是值得表揚的美德,這種「貞操」的觀念,實在是由於輕女重 男的習尚而來。在印度,並不如此,以印度教的科多馬法典而言,主張丈夫他往六年而仍不得其音訊者,妻即可與其他男子通。佛經中的俗人出家時,必先捨其妻 子,任妻自由,所以,失去丈夫的女子改嫁,在佛教是允許的,也是道德的。 節錄自 聖嚴法師著《正信的佛教》 資料來源:香港佛教聯合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