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弟子請法】師父,「一切生起與存在都是有因緣條件的」,我想知道這種因緣條件是不是由不同的業力所感得的呢?「無明滅盡無餘」,是不是有了正知正見,就能通過正確的修行努力,把過去的不善業一樣樣消除?
【法量大和尚開示】
佛講因果有三大定律:所做不失,未做不得;自作自受;行善得樂,行不善受苦。
所做不失,未做不得。我們就要在這裏思考了,我們怎麼消業?「所做不失」,我們所做過的事就會形成一種業,這種業是不會消失的。「未做不得」,沒有做過的業,我們想求也得不到,因為沒有因,就沒有果。所以說,沒有做就得不到,做了就不會丟失。
既然善的、惡的都不會丟失,那我們如何懺悔罪業?懺悔是為了把業滅掉嗎?如果能把業滅掉,那跟因果定律就不相符了。
我們若把業當成實有的,認為通過種種努力,可以把實有的業滅掉,這是斷見。
如果把業當成「鏡中花」,我們就好理解了——「鏡中花」無所謂滅和不滅,因緣斷了就不起了。
比如說,四果阿羅漢到了無學位,將見、思二惑和三界八十一品煩惱都滅除了,再不會感得三界之果,不在三界流轉生死了。阿羅漢已證入到涅槃寂靜,安住在涅槃的甚深禪悅當中,不會再隨業受生,這叫「無生」。
這種無生並不是把所有業滅掉了。因為阿羅漢知道業不可得,知道貪愛都是虛妄不實的,他心中不起貪愛,那他過去所作的一切就相當於在水泥地上播撒種子——不能開花結果。
煩惱斷除 愛水不滋潤 所有業種
都不起作用
我們無論以前造下多少業,只要將貪愛斷盡,此生的五蘊散滅之後就不會再來三界潤業受生,得無生之果的聖者,以前所造的業雖未一一滅除,但因為已經斷除感果的因緣,所以諸業也就不起作用了,所以假名說為「業已滅除了」。
滅除,並不是說有一個實有的業讓我們去滅掉,而是我們已經將貪愛這些煩惱斷除了。煩惱斷除,愛水不滋潤,所有業種都不起作用。就像水泥地板上的種子,因為沒有土壤,因緣斷了,不長了。
在十二因緣中,「無明緣行,行緣識,識緣名色,名色緣六入,六入緣觸,觸緣受,受緣愛,愛緣取,取緣有……」這裏的「有」就是業。無明是惑,有惑有業必有生,有生必有死。
所以,「有緣生,生緣老死憂悲惱苦」。當我們將「愛、取」滅掉,「有」就不生了。沒有新的「有」生起來,舊的「有」也不起作用了。
資料來源:廣州六榕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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